简政放权 提质提效
——邢台市文化局向两区下放审批权限
为贯彻落实邢台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方案》和《关于在市直部分单位推行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工作的实施方案》,提高办事质量,提升办事效率,加强科学管理,4月23日,邢台市文化局召开向桥东区、桥西区教文体局下放文化经营场所(单位)审批、监管权限会议。市文化局王殿银局长、冯天勤副局长出席会议,桥东区、桥西区教文体局主要负责人及市局有关科队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宣读了《邢台市文化局关于下放文化经营场所(单位)审批权限的通知》(邢文市字[2009]3号),决定自2009年4月13日之日起,对法律、法规规定市县两级均可审批的事项,市级一律不再审批,全部由县级实施审批。下放范围包括:网络文化、音像制品、歌舞娱乐、营业性演出、美术品等市场。就审批及监管权下放后,如何搞好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和繁荣发展,王殿银要求市局及两区执法人员,一要认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行政许可法》和文化市场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掌握审批的法律政策知识,严格依法审批,提高办事效率;二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和“守土有责,属地管理”的原则搞好日常监督管理;三要抓好队伍建设,提供必要的物质条件,确保工作正常开展;四要加强对两区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尽快提高两区执法人员的执法管理素质,积极帮助两区搞好市场日常管理,遇有重大案件要及时指导、协助办理,确保交接后全市文化市场的繁荣稳定。
本次审批、监管权限下放,是邢台市文化局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改进工作方法、改革管理方式、改变工作理念的一项具体举措,对于提高邢台市文化市场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邢台市文化局市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