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4]26号
河北省演出公司:
你公司《关于邀请俄罗斯国家艺术家基金阿穆尔州分会“人才”艺术团来河北演出的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邀请俄罗斯国家艺术家基金阿穆尔州分会“人才”艺术团一行7人,于2004年7月至12月来河北在娱乐场所进行定点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做好演出的组织工作,并加强对节目内容审查。
此复。
二00四年六月三十日
抄报:文化部办公厅、市场司、外联局
抄送:省外办、省公安厅、省税务局,驻俄罗斯使馆;
厅办公室、市场处、外联处
河北省文化厅办公室 2004年6月30日
初校:王国明 终校:赵同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