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8〕8号
关于同意办理菲律宾蓝宝石乐队到秦皇岛涉外演出延期的批复
秦皇岛市东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外演出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关于办理菲律宾蓝宝石乐队一行2人于2008年8月1日至2009年1月31日到秦皇岛海景假日酒店进行涉外营业性演出的延期申请,该演出由你公司承办。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此复。 二00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