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8〕14号
关于美籍华人著名钢琴家殷承宗来河北石家庄演出的备案同意函
福州东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为促进中外文化交流,你公司邀请的美籍华人钢琴家殷承宗于2008年10月至10月来华演出已经文化部批准(文市函[2008]1579号)。根据你公司的《请示》,我厅同意该团于2008年10月10日在石家庄人民会堂进行营业性演出活动。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演出的监督管理工作。
河 北 省 文 化 厅
二00八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