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邢台市文化局在新华旅馆召开了音像制品经营者培训会。会议由文化局副局长魏凤普主持,市扫黄打非办公室主任焦鸿波、文化局纪检书记田玉成、市场科科长徐天杰、稽查队长禇振刚出席了会议,市区70多名音像制品经营者参加了培训,各县(市)区文化市场负责人也到会参加了学习。
新颁布的《音像制品批发、出租、零售管理办法》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为了使经营者充分地了解《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新《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我局组织召开了本次会议。会上,徐天杰科长从修改目的、市场准入、发展方向和处罚等方面,结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相关政策法规和我市音像市场的实际情况,对新《办法》进行了具体讲解。随后,魏凤普局长对我市音像市场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历数通过集中销毁音像制品、保护知识产权宣传、阳光1号、阳光2号、反盗版百日行动、集中执法季等专项行动,对我市音像市场的治理成果,要求经营者要继续保持反盗版的积极性,自觉抵制盗版出售正版。
会上,又对各县(市)区音像市场的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必须做好辖区内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年审换证工作。并借此机会摸清本辖区内音像制品经营门店的数量、规模、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及时上报市局,以充实更新文化市场资料库的相关内容。要求各县市区的管理者在今后至明年3月底,要继续以“反盗版百日行动”的精神和态势开展反盗版活动,要把反盗版纳入正常的保护知识产权范围,实现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