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州市文化局分别举办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培训和文化市场法人政策法规培训班,旨在提高队伍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宣传法律法规、倡导守法经营,推动文化市场的和谐发展。
这次培训是沧州市文化局开展文化市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年”活动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文化管理科(股)长,以及具体负责文化市场行政许可、案件查办工作的同志,参加了行政执法培训。主要学习专业法律法规;非法出版物鉴别;举案说法,填写、制作行政执法文书等。旨在解决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程序不合法、适用法律不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处罚不当等问题,纠正文化和新闻出版市场行政管理和稽查过程中出现的执法过错。为使培训与工作实际紧密相联,市局要求各县市区文化、新闻出版管理部门要围绕队伍建设狠抓人员素质的提高,因地制宜地组织好文化、新闻出版市场的政策法规学习。结合文化市场、新闻出版管理和执法工作实际,搞好执法人员的专业轮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强化管理和执法人员法制意识,加快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提高文化市场稽查人员的综合执法能力。
在文化市场法人政策法规培训活动上,市场科、演出管理办公室、稽查对的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切身感受,分别对国家新修订颁布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14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新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和文化部《文化市场行政执法管理办法》等重要法规文件进行了辅导。每一期培训开始,主管局长都要亲自动员,上第一课,特别强调今年文化市场管理的特殊性和沧州市作为河北省沿海经济社会发展“隆起带”和增长极的重要地位,号召广大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增强和谐发展意识,坚持经济效益同社会效益相统一,自觉把自身发展同社会进步统一起来,把文明守法、优质服务同提升形象、长远发展结合起来,实现更好发展。每期培训结束后,都进行了相关业务考试,对参训的经营单位法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