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开展歌舞娱乐场所大检查
2007年11月14日承德县城歌都练歌房发生火灾,引起社会各界高度关注。近日,邢台市文化市场稽查队结合河北省文化厅《关于加强文化市场安全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加强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对本市14家歌舞娱乐经营场所进行大规模检查,出动车辆4次,人员30余人次。由于这些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封闭度高,线路复杂易引发重大安全事故,故在检查时除对经营单位进行文化法律、法规宣传讲解外,还及时提醒其要特别注意消防安全问题,并对歌舞娱乐场所的法人及值班经理做了如下要求:
一、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要悬挂由文化局颁发的“未成年人不得入内”的警示牌;
二、娱乐场所的歌曲曲库不得与境外相连接;
三、娱乐场所内的服务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佩带胸卡;
四、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工具人人会用。
元旦、春节来临之际,执法人员还要对网吧及其他文化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检查,排除隐患,确保文化市场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