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6]27号
关于瑞士洛桑交响乐团来河北演出的同意函
北京东方新大陆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同意河北省演出公司于2006年12月28日承办你公司邀请的瑞士洛桑交响乐团一行90人来我省演出。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二00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公安厅、省外办,石家庄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