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6〕12号
关于同意新英格兰爱乐乐团来河北演出的函
大连艺隆演出有限公司:
同意河北省演出公司承办你公司邀请的新英格兰爱乐乐团一行115人于2006年6月在河北省艺术中心演出。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00年五月十二日
抄送:文化部市场司,省公安厅、省外办,石家庄市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