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9]8号
关于同意俄罗斯“菲叶维克”歌舞团到
秦皇岛演出的批复
秦皇岛金色年华娱乐集团公司:
你公司涉外演出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秦皇岛金色年华娱乐集团公司邀请俄罗斯“菲叶维克”歌舞团一行6人于2009年6月9日至2009年12月2日到秦皇岛金色年华娱乐俱乐部进行营业性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演出监督管理工作。
二00九年六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