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9〕12号
关于同意菲律宾MAD BAND一行
六人乐队到石家庄聚盛酒吧演出的批复
上海百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外演出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上海百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菲律宾MAD BAND一行六人乐队于2009年6月28日至12月28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聚盛酒吧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演出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