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文市函[2009]10号
关于同意菲律宾三名歌手到秦皇岛海景
酒店演出的批复
秦皇岛市东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
你公司涉外演出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秦皇岛市东秦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的菲律宾三名歌手于2009年6月29日至2009年12月31日到秦皇岛海景酒店举行营业性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演出地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演出监督管理工作。
二00九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