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共同维护文化市场的繁荣安全、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与北京周边地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深化“护城河”工程,促进“两地”文化市场规范发展,9月4日,保定市文化局、涿州市文体局、涞水县文教局与北京市房山区文化委员会共同签署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战略合作协议》。
协议各方将按照“相互尊重,加强沟通,相互支持,通力合作”的原则,把“维护文化市场秩序,捍卫国家文化安全”作为共同的工作任务和目标,进一步加强相互间的合作,共同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建立领导小组和联络员制度。各方文化部门行政首长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指导文化执法工作战略合作机制健康发展,每年共同主持一次战略合作年度评估工作会议。文化执法工作主管领导、执法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参与文化执法战略合作具体工作的研讨和实施。各方指派一名工作人员为日常工作联络员。
二是建立工作信息通报会商制度。根据文化市场运行中的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工作信息通报会商,每年召开1-2次工作信息通报会商会议。
三是建立执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文化执法工作联席会议任务是通报各方文化执法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研讨在文化行政工作方面的问题及对策。由各方轮流召集、组织、主持文化执法工作联席会议(暂定每季度一次,具体时间各方另行商定)。
(保定市文化局文化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