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各扩权县文化局:
为进一步提高演出市场行政管理效能,增强管理透明度,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和社会监督,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全国营业性演出单位和个人信息,文化部决定建立全国营业性演出单位和个人公示系统,并下发了《关于建立全国营业性演出单位和公示系统的通知》(办市发[2005]31号)(见河北文化市场网“新闻综述”、“公告栏”或中国文化市场网“演出娱乐”频道)。根据通知精神和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充分认识建立全国营业性演出单位和个人公示系统在演出市场管理中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数据收集和上报工作。
二、请各市(扩权县)文化局在对本辖区内的营业性演出单位和个人数据信息进行认真、全面的汇总、审核后,连同指定的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一起,以电子邮件上报省文化厅市场处。数据种类包括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济机构、演出场所和个体演员、个体演出经纪人。数据填写表格从网上下载(河北文化市场网公告栏文化部通知中“表格1-5”)。
三、数据上报工作要在2005年11月10日完成。2005年11月30日以后新审批、备案的营业性演出单位和个人数据,要在5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厅市场处。
四、自2006年1月1日起,各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可参照中国文化市场网电子档案记录情况进行有关审批和监管工作,对未在中国文化市场网建立电子档案的经营单位,尤其是跨地区经营单位,各市县文化行政部门应当认真核实,加强监管。
省文化厅文化市场处联系人:赵丽娟 路振朝
电 话:0311-85918057 85918052
电子邮箱:road7688@sohu.com
河北省文化厅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