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局:
近日,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印发《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省区市按期报送当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进展信息。为做好此项工作,全面掌握各地综合执法动态,切实推动我省综合执法改革工作,根据文化部《关于加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文化局要切实履行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的职责,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加快推进本地区综合执法改革的同时,主动与改革涉及的地区和部门建立联系工作制度,全面了解、准确把握、及时通报改革工作动态,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积极落实推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的任务。
二、自2009年12月10日起,尚未全部完成综合执法改革任务的地市,由市文化局按月报送本市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统一填写《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见附件),连同当地改革实施方案或机构编制部门的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于次月5日前一并报送。
三、各市文化局要确定专人负责填报调查表,经本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通过传真(0311-85918052)形式报送省厅文化市场处;其他书面材料以信函形式邮寄报送。
具体报送人员的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和电子邮件等情况,请填报联系人名单(见附件2),于12月15日之前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1.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进展情况调查表
2. 联系人员名单